12月12日上午,淄博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在政府新聞發布廳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對外發布《淄博市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公約(試行)》,對淄博市企業樹立社會責任理念,承擔各項社會責任進行了約定。該公約在山東省尚屬首例。
從2012年年初開始,經過廣泛走訪調研和征求意見,淄博市企業文化協會聯合淄博市企業信用協會共同組織制訂、解釋和修訂,《淄博市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公約(試行)》應運而生。
《公約》適用于在淄博市區域內依法成立的從事生產經營或提供服務的各類企業,全文以簡潔的四字體語言共80個字概括了企業所應履行的各項社會責任,涵蓋了守法、誠信、道德、創新、安全、質量、環保以及關愛員工、熱心公益等內容。
作為共同發起單位之一,我公司將與淄博市企業文化協會、淄博市企業信用協會及其他19家履行社會責任優秀企業一并維護、監督本公約的實施。(政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