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山東省科技廳、財政廳、國稅局和地稅局以魯科字[2018]37號聯合下發批復文件,認定新華制藥本部和新達制藥為高新技術企業,頒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認定有效期為3年(自2017年至2019年)。
本次認定是在2016年國家頒布新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后的首次認定。新辦法與舊辦法比較,在知識產權、成果轉化、研發組織管理、企業成長性及研發費用等方面對企業的要求更高,事后監督更趨嚴格。
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后,三年內享受15%的所得稅優惠稅率。另外,高新技術企業在融資、科技項目資金申報、招投標等方面有助于提升公司資質水平。在科技重大專項、創新基金等項目評審中獲得加分優勢。再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是公司研發實力的象征,是公司創新能力“認證”的標志,對提升公司形象,助力公司國內外市場推廣,提升公司品牌影響力等意義重大。(高增光)